昨天早上9點20分左右,押解車行至佳木斯法院正門,犯罪嫌疑人戴著頭套迅速被帶進法庭
  昨日上午9點半,備受社會關註的“孕婦裝病為夫獵艷殺人案”在佳木斯市中院不公開審理。因此案涉及被害人隱私且其未滿十八歲屬於未成年人,所以,所有媒體記者及社會公眾都不允許入內。
  據悉,嫌疑人白雲江、譚蓓蓓當庭表示後悔,並對遇害家庭表示對不起。經過4個多小時的庭審,犯罪嫌疑人於當天下午1時45分左右被押解出法庭。看到嫌疑人,圍觀群眾紛紛指責,希望儘快還好心女孩子一個公道。該案將擇日宣判。
  2013年7月24日下午,孕婦譚蓓蓓以身體不適為由騙被害人胡依萱送其回家。在家中,騙胡依萱喝下摻有迷藥的酸奶,供其丈夫白雲江強姦。後發現胡依萱正在月經期,便實施了猥褻。事後夫妻合力將胡依萱悶死。
  網友稱這位助人的善良女孩為“天使女孩”。時隔近1年,昨日,《法制晚報》記者前往黑龍江,分別探訪了受害人胡依萱的家人,以及犯罪嫌疑人白雲江的老家。
  開庭前
  受害人父母沒勇氣參加旁聽
  當天早上8點半,離庭審還有一個小時,佳木斯中院的門口就拉起警戒線,不允許媒體記者和社會公眾入內。
  十幾家中央及地方的新聞媒體記者在此等待,均未獲准參加庭審。門口聚集的群眾一聽是審理“孕婦裝病為夫獵艷殺人案”,都直搖頭表示不理解此做法,並表示希望嚴懲罪犯。
  據瞭解,此案有強姦、猥褻等情節,涉及被害人隱私,加之被害人未滿18歲屬未成年人,院方決定以不公開審理的方式在法院少年法庭審理,主審法官為少年法庭高庭長。
  法院給受害人胡依萱家屬安排了兩個旁聽席位。9點左右,胡依萱的父母來到法院門口,眼睛里噙著淚水,一臉的疲憊,“這兩天幾乎都沒有睡覺,夜裡老是夢見女兒臨死的樣子”。
  隨後他們通過安檢進入了法庭,但是離開庭還有15分鐘的時候,他們又走出了法院,母親孫紅波紅著眼睛告訴記者,他們實在沒勇氣再聽一遍女兒的被害過程。“我怕堅持不完庭審就會昏過去,老伴更是如此,事發到現在,只要一提到女兒名字,就哭得像淚人一樣。”孫紅波說,經過商量她和老伴都不會出席庭審,而由其他親屬代為出席。
  庭審中
  嫌犯向被害人家屬道歉
  據當天代為出庭的胡伊萱的叔叔介紹,法庭調查階段,犯罪嫌疑人譚蓓蓓、白雲江對案件事實供認不諱,並向被害人家屬道歉,對其所實施的罪行表示後悔。被害人家屬要求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,立即執行。
  記者探訪
  嫌疑人父母搬家孩子被送福利院
  樺南縣梨樹鄉長興村,距離縣城13公里左右,嫌疑人白雲江的老家就在這裡,也是他被抓的地方。
  據村民們介紹,白雲江的父母都已經60多歲。兒子兒媳殺人後,老兩口就很少出門了。“怕被人戳脊梁骨啊!”村民們說,老兩口馬年春節時就搬走了。“我們活了一輩子了,就沒見過給自己丈夫在外面找女人的事兒,聽都沒聽過。”村民們說。
  殺害胡依萱後,去年8月6日,譚蓓蓓產下了一名男嬰。對於這個孫子,白雲江、譚蓓蓓的父母均表示不撫養。
  11日,樺南縣公安局刑偵大隊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,孩子出生後沒多久,由於雙方家庭沒人撫養,便將孩子放在了佳木斯福利院。
  我國《監獄法》第十九條規定:罪犯不得攜帶子女在監內服刑。對於服刑人員未成年子女這個特殊的弱勢兒童群體,該由誰來負責,我國現存的法律尚無明確的規定。
  《法制晚報》《遼沈晚報》《新晚報》  (原標題:孕婦為夫獵艷殺人案 嫌犯當庭認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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